2008年11月2日星期日

信件与邮局

最近,错拿了朋友一张照片,而下次什么时候能见到还不一定,就决定给他邮过去。
用手机在网上大概查了一下什么样的信封,需要多少钱的邮票,然后到便利店买了,装好,贴上,再放到便利店里的信筒里。这样,我以为就没有问题了。
没想到,周六邮的,周四都还没有到,朋友于是发来短信告诉了我。因为照片是他的作品,虽说可能还有底片,但毕竟很重要,我就着急了起来,赶紧到网上查看能不能咨询一下。查了后知道除了一些有专门跟踪查询服务的信件外,日本国内的普通信件都有调查制度,可以到附近的邮局或网上申请调查。我在网上申请的,需要尽可能清楚仔细地填入寄件人、收件人地址姓名,邮寄时间地点等,还有空栏共填写信件特征。然后会自动出现一个用户名和密码。供在网上随时查询进展状况。不过,还好,第二天一早朋友收到了信,我也因此取消了查询。

不过因为这件事,我对日本邮局的各种服务有了一些了解。然后又到中国的邮局网上看了一看。其实一看网页设计就能看出二者不同。中国的很多网站,包括大学主页,往往有很多领导讲话,业绩公告等东西。我觉得更多的时候都带有一种宣传色彩,一种所谓的社会主义情调。是站在自己这一方,按照自己想要如何宣传,想让访问者知道什么,了解自己什么而设计。往往充斥着网站主人自己想让别人知道的东西,而未必是访问者想要了解的事项。而日本的各种网站,往往是服务窗口色彩,一般都会比较清楚的按使用目的,用户类别来分页。一般是站在网站访问者的角度,考虑到访问者为什么要来网站,想要在网站上知道什么信息,怎么能让不同的访问者都能够迅速的找到他们所要的信息等等,是基于这样的一个网页设计理念。因此,往往都能很快地一步一步地按下去,顺利找到自己想知道的东西。或许在其他方面,中日之间也存在这样的不同。

正好看到一篇名为《邮政法草案令人叹息》(作者:赵志疆)的文章,说10月30号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国邮政法修改草案,正在征集意见。文中感叹说,邮政法的起草者是邮局,因此不可避免的使得邮政法偏向邮局的角度,维护邮局的利益。16年间邮资上涨15倍,但一直以来消费者的最基本权利--就是邮出去的信件丢失后能有个说法,都未能实现,这次修改,也不过改成:“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。但是,因邮政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平常邮件的损失除外。”就是添加了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时除外这个说法,但如何证明是邮局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,是个大难题,因此修改与没修改没什么区别。

因此,总的说来,在中国。你付了钱让邮局帮你寄东西之后,东西就听天由命了,没有人会对它负责。丢了,损失了也只能自认倒霉,就好像邮局白白的帮你寄了一次一样。就像老唐上次的遭遇。因为不用负责,我想邮局的人也一定更在随意的对待信件,更加粗暴的搬运人们邮寄的东西,反正法律规定了发生什么都不用负责。---这样的事情还有法律保障呢!!

不过,你让邮局负责,邮局一定也觉得不合理,因为很多丢了的信件都未必是邮局的责任,邮局也管不了那么多。是的,阿芳认为问题或许出在我们的地址不清,邮寄中间环节复杂上。我觉得中国还有很多地方都没有固定地址---比如我家就没有。邮东西或者寄到爸爸单位,或者寄到亲戚单位。自己家里是没有地址的。我想这样的人家可能也不只我一家,很多农村地区我想也没有。这样就出现复杂的转交过程,一个传一个,最终才到我家。如果这中间谁忘了,或弄错弄丢,却还要让邮局负责,那么邮局肯定不会管。还有像我在学校也是一样,比如领个包裹,却要经过很多环节,包裹单传来传去。这中间如果出了问题,邮局肯定也不负责,邮局也没有办法负责。

而日本之所以能够有查询制度,就是因为他们住址清晰,每一家都有地址。每个地址由哪里管,什么时间那个邮局的人员到哪个邮筒里取信,然后放到哪里等等,一系列环节都可循。而最终也是邮局送到各个住址,不存在复杂的中间转交,单位处理、分发等环节。

所以,我一直都觉得我们应该先让人们都有个明确的地址。然后制定好各个流通环节。这些清楚明确了之后,信件什么时候到了什么地方就都有路可循了。虽说平信不贵,但信的价值在于它所包含的寄件人的感情,和收件人的期待。不管什么样的信件和包裹都是无可比拟的宝贵的东西。我们不能那样轻率粗暴的那样对待它们。但或许就像中国连自己的人口都搞不清一样,让每个人都有自己清楚地地址,更是一件奢侈的事情。

不过,不管如何。邮局一方竟然能够大大方方,义正言辞的说自己对那些信件丢失不负责。我还是很惊讶,他们不觉得脸红吗,他们明明收了钱的。就算客观条件历史遗留问题使得暂时无法全部负责,也要努力想办法去思考,如何才能让每一封信都平安到达,包裹都能完好无损,寄件人和收件人都能笑容满面……。思考这些,才是他们的工作。而不是反而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不用负责的扯皮行为。---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应该感到羞愧!!

另外,新的草案还规定:“国家对经营快递业务实行许可制度。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。”我不禁失望至极。我想大家都能切身体会到这些年快递行业的发展,和服务质量的提升,与便捷。其实,为什么能如此,就是因为经营快递业务的有外资有民企有个人,当然也有邮局。大家在竞争,人们当然选择方便快捷价廉的服务。快递业务经营者就要尽可能做好那些,而因为有这些外资及民营资本的存在,邮局也不得不扩展业务,争取提供低廉高质服务。而一旦实行许可制度,至少有两个问题可以想象。一是许可制度带来的腐败,这个和其他一切许可制度一样,政府的寻租渠道而已。另外一个就是很有可能形成垄断,邮局之类的一统天下,人们不得不忍受他的恶劣服务和昂贵价格。受益者无非是政府和邮局,中国的潜规则---强势者越来越强,强势者才有话语权---

一部法律,一部本来应该用它来约束强势保护弱势的法律,却由强势一方来制定。真滑稽!

5 条评论:

小杜 说...

呵呵,今天总算是注册上啦!其实我不是第一次来,也不是第一次留言,但是以前都犯懒也没留名~~ 知道我是谁了吧~ 大学时睡你对铺的,爱说梦话的,经常丢人的,缺点很多的,那个迷迷糊糊经常逃课的,哈哈,不堪回首的大学啊!我把博客里的全部文章都看了,而且
!还都收藏了!嗯,受到了很大的启发,最近在给大四的学生们讲就业求职的事儿,嘿嘿,我也现学现卖,把你写的日本职场故事都原封不动地给学生讲了,他们都非常爱听!不过我没把你的博客地址告诉他们,嘿嘿,这叫“资源垄断”:),前一阵子,我是相当地忙,忙到只能开了电脑就做材料,要不就是备课,因为学校要评估,就拼命压榨我们老师的课余时间,可怜啊!!!不过忙里偷闲地看两眼大学同学和高中同学的博客感觉真好,有的人的博客会让我特别伤感怀旧,有的人的又会特别励志积极,有的人的是深度思考举重若轻,嗯……很久不读书了,聊以博客增见闻吧,:)哈哈,其实看博客,也能看出幸福来~~~

小杜 说...

猜出俺是谁了么?

elfin 说...

〉小杜
我上次就猜是你啦。
呵呵。
你这样说我也很高兴啊。
自己有时候也是思路不清,想到哪写到哪,
能有人过来看留留言就很开心了。如果写得东西还能有点用,那就更高兴啦。

评估就是讨厌,咱们大四的时候不就改了半天嘛!评估也就是某些部门寻租罢了,辛苦你啦!

我其实一直很佩服你的文采呢。
你文采真的很棒!

你也加油!为自己的未来!

匿名 说...

这篇深刻~~中国邮局信件丢失问题其实满大的~但即便人丢了性命都上不了新闻头条~小小的信件丢了又能怎样~尽管它所包含的寄件人的感情和收件人的期待。

说起来就恨了~前阵子一境外网友说寄明信片给我~地址绝对留的清楚~可就是没收到~恨啊~一段姻缘啊就此打结~恨啊~~~哈

中国的邮政系统其实也有在改~~比如快递公司的大量出现~~前几天往江苏寄的包裹“速尔物流”~~然后就惊奇地被告知可以在他们网站随时查看包裹运到哪了(用包裹号)~走汽车货运~每到一站就会进电脑登记~还真的查到了~让寄方和收方都查得很放心~~

不过你说日本的平信也可以查询就同样让我惊讶了~~好像中国邮政的EMS可以查询但邮费很高~你确定是只贴邮票的那种平信吗~这样说来日本就真的厉害了~~或许是日本国土小中国人口多吧~但这确实是我们该努力学习的方向~

elfin 说...

>小强
你说的对,中国的快递是发展的很不错。不过这个草案里说以后要许可制了。之所以发展得好,人们觉得舒服就是因为一直是有竞争的。但许可制之后就不好说了……。中国很多东西一旦政府插手就变的乱七八糟了,呵呵,什么时候我们的政府能够归位,不再是官老爷,是服务机构,我们的生活就好了。

日本的平信也不能够跟踪查询。不过如果发生丢失或损坏等“事故”时,有查询制度,可以申请查个明白。